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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· FAQ

裝修常見問題

以下問題全部涉及香港法例或屋宇署規定,每條答案都附上官方出處。個別單位的實際情況,仍須由專業人士現場評估。

我家中這幅牆可以拆除嗎?主力牆與間隔牆如何分辨?

不能單靠肉眼或敲牆聲判斷。一幅牆能否拆,必須由專業人士查閱屋宇署存檔的原始圖則核實;如果屬結構牆(俗稱主力牆),一定要先入則、獲屋宇署批准,才可以動工。

詳細說明(法例依據、後果、實務做法)

為何不可自行判斷

看平面圖牆身粗幼、敲牆聽聲,都不是核實方法。屋宇署的立場是,牆身是否結構牆(俗稱「主力牆」)須查核樓宇落成時的批准圖則,市民可透過屋宇署「百樓圖網」查閱。一幅牆是否承重要看整幢樓的結構設計,並非單看厚度可分辨。

須由哪些專業人士參與

屋宇署指出,如工程涉及拆除或改動結構牆,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(AP)及註冊結構工程師(RSE)評估工程可行性,並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,獲批准及同意後,才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。認可人士按《建築物條例》分建築師、工程師、測量師組別,名冊可在屋宇署網頁查閱。

拆錯有何後果

  • 可能削弱樓宇整體結構安全,影響的不只自己單位。
  • 屬違例建築工程,屋宇署可發法定命令要求還原或補救,費用由業主承擔。
  • 明知而未經批准進行建築工程,最高刑罰為罰款400,000元及監禁兩年;如施工方式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風險,最高可判罰款1,000,000元及監禁三年。
  • 亦會影響物業轉讓、按揭及保險。

業主應該怎樣做

  • 簽約前先索取及查閱單位的批准圖則。
  • 設計涉及改動牆身,要求承建商書面說明核實依據。
  • 個別牆身能否拆除,須由專業人士現場檢視後判斷。
我的工程需要入則/通知屋宇署嗎?

視乎工程大小,分三種:最輕微的豁免工程可直接做;中等的可循「小型工程」簡化程序申報;涉及結構改動或加建的,就必須入則並獲屋宇署批准才可動工。動工前先確認自己屬哪一種。

詳細說明(法例依據、後果、實務做法)

一、豁免工程(無須事先批准)

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第41(3)條,在建築物內進行而不涉及樓宇結構的建築工程(小型工程除外)屬豁免審批工程,無須事先獲屋宇署批准圖則及同意展開工程,屋宇署舉例包括批灰泥、鋪設瓷磚飾面、油漆、牆紙工程及修葺或更換衞生設備。豁免的只是「事先審批」這道程序;工程本身仍須符合結構安全、消防安全及排水的法定標準。

二、小型工程監管制度

《建築物(小型工程)規例》(第123N章)下,小型工程按性質、規模、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分為第I、II、III級(第I級最複雜)。按屋宇署現行安排:

  • 第I級:須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訂明註冊承建商,展開工程前不少於7天呈交。
  • 第II級:須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,展開工程前不少於7天呈交。
  • 第III級:須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,無須事先呈交。
  • 三級完工後均須14天內呈交。

三、須正式入則的工程

不屬上述兩類的改動及加建,例如結構牆改動、樓板開洞、加建樓梯及部分開放式廚房改建,須由認可人士(按需要連同註冊結構工程師)擬備圖則呈交屋宇署,取得批准及施工同意後方可由註冊承建商施工。個別工程屬哪一類,須按單位實際情況及批准圖則判斷。

改建開放式廚房是否違法?消防有何要求?

不一定違法,但絕對不能自行拆除。梗廚那幅圍牆有可能是結構牆或耐火牆,改建同時受《建築物條例》及消防安全守則規管,一般須先由認可人士入則。

詳細說明(法例依據、後果、實務做法)

為何會有「梗廚」

圍封式廚房(俗稱「梗廚」)的圍封牆在原設計中往往同時肩負兩個角色:可能是結構牆,亦可能是具耐火效能的分隔,用以在火警時延緩火勢蔓延、保障住客逃生。拆梗廚因此不是室內設計問題,而是同時觸及結構與消防兩條法規線。

拆除會觸犯什麼

  • 若該牆是結構牆,拆除即屬改動樓宇結構,須由認可人士統籌、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,並獲屋宇署批准及同意。
  • 若改建既不符合第41(3)條豁免規定、亦不屬小型工程簡化程序,必須由認可人士設計圖則並正式向屋宇署申請,否則屬僭建物。
  • 半開放式設計(只拆廚房門及部分分隔牆)同樣受規管。

消防規範具體要求

開放式廚房須符合屋宇署《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》的規定,當中對防火分隔、火警偵測及自動滅火裝置均有具體技術要求,並會因應廚房與單位出口的相對位置而不同。該守則曾多次修訂,實際適用條文須以現行版本及單位的批准圖則為準,由認可人士評估。另須留意,部分原為梗廚的舊樓並無自動灑水系統,補加設施涉及大廈公用地方,程序遠較複雜。

公契與管理處的角色

大廈公契一般列明單位可否作結構性改動、是否需要管理人或其他業主同意,部分亦可能規定煮食爐具種類。守則本身無規定必須明火或無火煮食;能否明火須視乎防火牆位置、單位面積、爐具與逃生出口距離等因素,由認可人士評估。

「由註冊專業工程師(RPE)主理」與一般裝修公司實際有何分別?

RPE 是根據《工程師註冊條例》(第409章)註冊、受法例規管的工程師。分別在於他受過結構判斷的專業訓練,並須為判斷負上專業責任;不過正式入則,仍須由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負責。

詳細說明(法例依據、後果、實務做法)

RPE 是什麼資格

註冊專業工程師(Registered Professional Engineer,RPE)是根據《工程師註冊條例》(第409章)註冊的工程師。該條例下設立工程師註冊管理局,負責備存名冊、指定可供註冊的工程界別、訂定註冊資格標準並審核申請。註冊設有訂明的資格要求及續期安排,註冊紀錄可於工程師註冊管理局查核。

必須說明的一點

RPE 不等同《建築物條例》下的認可人士(AP)或註冊結構工程師(RSE)。入則、簽署圖則及法定監督責任,必須由 AP/RSE 承擔。

實際分別在哪裡

  • 判斷起點不同:面對改動牆身、開洞、加建,受結構訓練的工程師會先問這幅牆在原設計中承擔什麼。
  • 知道何時須轉入法定程序:能識別哪些設計必須轉入 AP/RSE 入則流程。
  • 專業問責:註冊工程師受條例及註冊機構紀律規管,判斷可追溯。

行業背景數據

消費者委員會2024年2月的家居裝修研究報告指出,2017至2023年間接獲1,205宗投訴、涉款逾2.7億元;神秘顧客調查中四分之三的裝修公司建議只需檢視平面圖、毋須進一步核實牆身性質便可拆牆。這反映行業整體的合規落差。

獨立屋/村屋裝修與屋苑單位有何不同須注意?

村屋多屬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」,受另一套法例(第121章)規管,有明確上限:最多三層、高不超過 8.23 米、每層上蓋不超過 700 平方呎。一旦加建超出上限,可能令整幢屋變成違例建築物。

詳細說明(法例依據、後果、實務做法)

規管制度本身不同

新界村屋多屬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」(NTEH),即根據《建築物條例(新界適用)條例》(第121章)獲豁免、因而不受《建築物條例》部分條文管制的屋宇,包括小型屋宇政策下由原居民興建的「丁屋」。豁免以符合指定限制為前提。

結構限制是硬指標

按地政總署指引,NTEH 須不超過三層、高度不超過8.23米(27呎)、上蓋面積不超過65.03平方米(700平方呎),承重牆厚度亦有明文規定。任何超逾指定高度或上蓋面積的加建、改建足以令豁免失效——不只該工程屬僭建物,整幢屋宇亦成為違例建築物。這是與屋苑單位最根本的分別:屋苑的違規通常局限於該工程,村屋則可能牽連全屋。

天台、加建與僭建風險

天台圍封、加建層數、外牆伸建在村屋十分常見,屬高風險位置。屋宇署已於2026年4月1日重啟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」(申報期至2027年3月31日),僅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建成、風險較低且非「首輪取締目標」的僭建物,並附帶每五年一次安全檢驗的持續責任。

排污與工程程序

NTEH 的建築、地盤平整及渠務工程須向當區地政處申領豁免證明書;未領證擅自施工即屬違例,亦違反地契條款,地政總署可發警告信並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(俗稱「釘契」)。業主宜在施工前與地政處接洽,確保擬建排水系統合乎規定。

本文為一般資訊,不構成專業意見。個別單位的結構、消防及規管情況各異,須由專業人士現場評估後判斷。